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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名消费者在餐馆意外受伤 工商提醒须注意安全
2009-10-06 22:48:37  作者:陈鹤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 国庆长假食客增多,给一些餐饮店的管理带来了挑战。6日,记者从12315指挥中心了解到,近日在几家餐饮场所发生了几起消费者意外受伤的事故。工商部门呼吁,节日期间,客流增多,商家更该加强安全管理。

  105中午110分,消费者郑女士与朋友在新权路苗家山寨餐馆聚餐。饭后,郑女士前往卫生间小解,不料踩在卫生间里的水渍上滑倒,情急中郑女士用手扶住墙上放卷纸的铁盒,被铁盒锐利的边缘划伤,随后前往医院,缝了5针。郑女士认为,商家没有搞好卫生间卫生,导致她滑到,向商家索赔医药费。商家随后赔偿了郑女士600元医药费。

  1047时,消费者林先生带着一家12口人来到了小肥羊上三路店消费。就餐期间,林先生7岁的小女儿起身上卫生间,结果在过道上与端着汤底的服务员相撞,经过加热的汤底洒在了女孩的脸上和身上,造成一级烫伤。林先生随后向商家索赔,经协商店方赔偿林先生300元代金券,此外支付林先生女儿的医药费,同时对林先生这顿饭免单(600多元)。林先生告诉记者 “主要是担心女儿的脸上留下伤疤,将来要处理还得找商家”。

  除此之外,市民李女士也于105在宝龙城市广场的一家餐饮店内,被服务员不慎打洒的汤汁溅到,眼部险被烫伤,随后她也接受了商家的赔偿意见。

  节日期间,餐饮场所生意红火,给他们的日常管理带来了负担,几起意外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生。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工商部门提醒,节日期间,商家更该加强安全管理,保护消费者安全消费。

  (福州晚报记者 陈鹤)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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