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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喝酒半夜开车还是酒驾 男子被扣6分罚300元
2009-10-27 21:37:13  作者:丁胜华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警方严厉查处酒后驾车已有时日,很多市民仍然以为:只要开车前一刻没喝酒,就没事了。其实,警方是以驾驶员体内酒精量来判定其是否属酒驾。这不,27日凌晨,一名男子就因此被查获。

  27日凌晨1时许,水部派出所民警在海底支路设卡查处酒驾。一辆黑色小轿车飞驰而来,民警上前示意其靠边停车。

  车门一开,一股酒味扑鼻而来,驾驶员张某却称自己没有喝酒。民警用仪器一测,清楚地显示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张某属于酒后驾车。

  张某不得不说出实情。原来,25日晚上至26日中午,因为朋友聚会,他喝了不少酒。26日晚上11时许,张某的朋友打电话问他当晚有没有喝酒,如果没有的话就去帮其开车。张某心想,此前喝的酒也应该挥发得差不多了,便答应了朋友。

  然而,张某的侥幸心理却付出了代价:扣6分,罚款300元。

  警方据此提醒市民,警方查酒后驾车并非依据驾驶员开车前的一时半会有无喝酒,而是依据驾驶员体内的酒精含量来判定的。市民如果一次性喝酒过量,最好是休息几天再开车。不然,残存体内的酒精仍能被查出,后果就可想而知了。

  (福州晚报记者  丁胜华  通讯员  高艳艳)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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