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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所持驾照不符准驾车型 逆向行驶撞死一路人
2008-07-15 22:51:45  作者:陈鸿星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肇事者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福州新闻网讯 薛某持有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驾照开车,并逆向行驶,结果撞死一骑自行车者。14日,福清市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2007年12月7日,薛某驾驶一辆大型普通客车到福清东张水库供水厂路段时,遇到肖某骑自行车从客车右边方向斜穿道路。薛某避让不及,客车撞上了自行车。肖某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

  事后警方调查发现,薛某持有的驾照与准驾车型不符。同年12月25日,福清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薛某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驾驶证逆向行驶,且未保持安全车速,导致本起事故发生,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今年4月,薛某一方与肖某的近亲属达成损害赔偿调解协议并已履行。

  福清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薛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他能投案自首,并已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遂予以从轻处罚。

  (陈鸿星 融法)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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