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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顾问挪用30万元购车款 被判7年徒刑
2008-05-08 20:13:24  作者:任思言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利用职务之便,福州某汽车销售公司的销售顾问马某将顾客约30万元购车款直接存入自己的户头,用于赌博及挥霍使用。日前,仓山区法院一审以挪用资金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7年。

  2007年1月19日,顾客林某在马某所在的公司购买了一辆价值98300元的汽车,马某要求林某将10000
元定金当场交给他,同时将自己的银行账户给了林某,要林某直接将剩余的钱款直接存入他的账户内,并称这是公司的规定。之后,马某多次以同样方式挪用顾客购车款。
   
  (福州日报记者 任思言 通讯员 仓检)

【责任编辑: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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