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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内竟有人养起野猪
2008-12-27 21:19:06  作者:徐强 石美祥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环保局工作人员称,这是不允许的

  福州新闻网 根据相关规定,福州市区内是禁止饲养鸡、鸭、鹅、猪等家禽家畜的。27日却有市民拨打本报新闻热线968800反映,晋安区琯尾街一间仓库内竟然有人喂养野猪。

  按照报料人的指引,记者来到琯尾街一条巷子深处。只听见一阵“嗷嗷”的叫声从一扇红色木门后传来。门没锁,记者推开门一看,里面有几个大铁笼,装着五六头全身脏兮兮的野猪,一阵臭味扑鼻而来。

  见到有人进入,猪群顿时激动起来,在笼子里跑来跑去,木地板“咔咔”直响。记者注意到,这几头野猪的腿都不同程度受伤,跑起来一瘸一拐的,其中一头野猪的一条腿只有半截。

  报料人表示,他只是偶然发现这一情况,不清楚这些野猪是谁养的。在仓库附近做工的一位老者对记者说,这些野猪归一名姓杨的男子所有,他就住在仓库附近一栋楼上。

  记者前去了解情况时,遇上一名女子,听记者说明来意后,她转身进屋了。不久,该女子走出来称,根本没有喂养野猪这么一回事。

  记者了解到,根据《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在市区饲养鸡、鸭、鹅、肉鸽、兔、羊、猪等家禽家畜,但教学、科研单位的实验动物除外;饲养信鸽,须经体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置鸽舍不得有碍市容观瞻。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信鸽的,对饲养的动物予以没收,并处以罚款。

  记者随后拨打了福州市环保局12369的举报电话,工作人员表示饲养野猪肯定是不允许的,他们将前往实地了解情况。

  (福州晚报记者 徐强/ 石美祥/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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