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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货运公司寄丢顾客货物 经调解认赔6000元
2008-10-20 22:21:12  作者:李智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委托货运公司把价值9000元多元的货物邮寄到塞埔路斯,货运公司却把货物弄丢了,时隔半年还是不见该货物踪影。20日,在福清12315的调解下,货运公司向福清消费者林女士赔偿6000元。

  今年3月22日,福清城头镇林女士把价值9000元多元的货物通过福清某国际货运公司,邮寄到位于亚、欧、非三洲交界处的塞埔路斯,邮费和保险费共930元。在运输过程中,不知出自何原因,公司把消费者林女士的货寄丢失了,林女士多次与货运公司联系,公司工作人员都推托说货物被退回了,但过了半年,林女士一直没收到货运公司退回的货。

  10月20日,林女士来到福清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中心要求调解。12315工作人员通知双方到工商局接受调解,货运公司的老板说,寄到塞埔路斯的货被当地海关没收并销毁。林女士要求看海关没收的单子,但货运公司的老板一时也拿不出来,声称没收单正在邮寄过程中。

  经过12315工作人员耐心细致调解,最终货运公司老板同意赔偿6000元给林女士,林女士表示接受,不再向其它部门申诉或起诉。

  (福州日报记者 李智勇 通讯员 陈斌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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