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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自定霸王条款 洗坏贵重衣服只愿赔100元
2008-01-17 21:56:29  作者:李智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把消费者价值2280元的衣服洗得严重变形,干洗店只愿根据自定的标准赔偿100元。消委认定这属霸王条款。

  17日, 福清市消委会海口分会接到消费者张女士的投诉,称其于1月12日将一套价值2280元的毛料大衣送到福清市城头镇快洁干洗店干洗。1月15日,她到干洗店取衣服,发现大衣被洗得严重缩水变形,并出现褶皱。张女士当即要求干洗店赔偿损失,但双方在赔偿金额上产生严重分歧。快洁干洗店只愿意按自行规定的标准赔偿,即赔偿“洗衣费用的10倍”。干洗费仅10元,也就是说,干洗店只愿意赔偿张女士100元。张女士认为,干洗店提出的赔偿方案不合理,遂向福清市消委会海口分会投诉。

  福清市消委会海口分会工作人员随即展开调查。经调查,张女士有正式的购衣发票,发票金额为2280元。而快洁干洗店自定的赔偿标准属经营者自行制作的格式条款,即 “霸王条款”,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张女士的合法权益。

  最终,在消委会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快洁干洗店赔偿张女士1500元。

  (福州日报记者 李智勇)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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