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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小偷”诈财1500元 两员工私吞500元
2007-09-21 09:52:44  作者:白戈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你偷了25.8元的东西,按“偷一罚百”,你交给我们2500元就没事了,不然,我们就报警,让警方关你3个月,他们还要罚你3000块钱。”19日中午,明女士去连江县兴福兴购物广场文山店购物,没想到,因疏忽造成商品未消磁付款,她被防损员以偷窃为由“扣押”了1小时,还被敲诈了1500元。

  明女士的丈夫得知此事后,向连江城关派出所报警。经查,防损员吴某和余某承认了敲诈事实。目前,两人被处以治安拘留15日并各罚款1000元。

  睡衣忘付款  转眼成“小偷”

  据明女士介绍,19日上午,她的弟弟从湖北老家来连江,当天上午,明女士的丈夫去火车站接车,明女士则到连江县兴福兴购物广场购物,准备招待亲人。

  她买了100多元的蔬菜和日用品,其中有套价值25.8元睡衣。明女士担心衣物和食品放在一起会弄脏,就把它搭在肩上。她走到收银台结账时,忘了把睡衣拿下来扫描登记,收银员工也没注意到。等明女士走到超市出口,防盗器响了。

  “这时我记起肩上的睡衣没买单,可没等我回身,站在门口的一个男青年就把我拉住,说我是小偷。随后,又有一个年轻人过来,他们把我带到一个房间里。”明女士回忆,“他们把我关在房间里,还说超市里规定‘偷一罚百’,睡衣值25元多,他们让我交2500元罚金,不然报警,后果更严重。”

  明女士想给丈夫打电话让他过来解决,遭到两名防损员制止。明女士被关了一个小时。其间,两名防损员还说,可以跟领导商量商量,把罚金降到1500元。

  眼看着弟弟就要到连江了,家里还有6岁的女儿,明女士只得交给两人1500元。

  “当时我让他们开罚单收据,两个人都不肯。”明女士说。

  面对录像   防损员承认敲诈

  明女士回家后,把自己的遭遇告诉了丈夫陈先生。

  “我一听老婆说完,就感觉事情不对,肯定是遇到敲诈了。我就立即拨打电话报警了。”19日上午,陈先生告诉记者。

  当天中午,连江县城关派出所接到报警,立即派出民警赶到兴福兴超市,将防损员吴某、余某带到派出所。

  城关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一开始,吴某和余某两人一致咬定没有敲诈,是明女士偷了东西,他们才将其带到办公室,只罚了1000元,罚金已交给超市值班人员了。他们还说,把明女士关起来只是例行检查,不是非法拘禁。”

  民警调取了兴福兴购物广场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明女士确将睡衣搭在肩上,没有进行藏匿。

  办案人员还将关押明女士的房间的监控录像调出比对,吴某和余某数钱的镜头显示,两人翻钞15下,而非10下。吴某和余某终于承认,收了1500元,其中500元被平分了。

  “证据显示,吴某和余某有敲诈行为,由于涉案金额不足2000元,无法以刑事案件进行处理。目前,我们将吴某和余某治安拘留15天,各罚款1000元。”连江县城关派出所副所长邱其响介绍。 

  20日下午,记者采访连江县兴福兴购物广场文山店负责人。该店店长严延清表示,超市并没有过错。

  (福州晚报记者 白戈)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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