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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某外语学校非法送21人出国留学 收210多万元
2007-04-20 21:59:33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清市某外国语职业学校违法为21人办出国留学手续,收取210多万元。18日,福清市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该校负责人陈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陈某现年40岁,福清人。2003年3月,他开办了福清市某外国语职业技术学校,经营范围为举办高中阶段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和非学历职业教育的培训。至去年6月,该校收了吴某某、郑某某等10名职工(均另案处理),并安排他们到该校的分支机构——某学校外语培训班,与陈甲(已判刑)所经营的某文化信息咨询中心共同经营。该培训点由陈甲负责,同案人陈乙、陈丙(均另案处理)协助管理,向社会招收学生进行培训。除正常办学外,该培训点还非法为戴某等21人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收取每人费用10万元左右。
   
  陈乙、陈丙协助购买了伪造的印章等制假原材料,安装电话专门用于接听大使馆打来查询的电话。吴某某等人帮助提供赴日签证的假材料,同案人翁某某等人帮助提供赴爱尔兰签证的假材料。陈某有时也会指导具体事项。至去年7月,戴某等21名人均已出境。
   
  今年2月14日,被告人陈某向警方投案。
   
  福清市法院经审理认为,福清市某外国语职业技术学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办理自费出国留学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被告人陈某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陈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陈鸿星 融法)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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