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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卫校学生违反校规要被罚款? 学校称将调查
2006-12-07 21:26:10  作者:刘复培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老师规定,学生犯错误要罚款,如果不交就不发给毕业证书。”福清卫校护士专业05级部分学生近日向本报反映。

  7日,记者来到福清卫校作了一番调查。护士专业05级06班学生张华(化名)、林丽(化名)等学生告诉记者,犯错要罚款的班规是班主任杨老师定的,同学们意见很大。“犯的错误不一样,罚款数额也不一样。迟到罚2元,戴首饰8元,旷课5元,升国旗迟到罚5元……老师还表态,犯错误的同学不交钱她先垫上,以后算总账。”张华、林丽等学生还说,老师多次强调,如果不交罚款,到时不发给毕业证书。
   
  记者在采访时得知,除了护士05级06班,护士05级05班等班级也存在学生犯错误要罚款的规定。“因为还没有拿毕业证书,我们犯了错误只好交钱。”一位学生说,班主任的规定很不合理,“希望老师能尊重学生意愿,不要动不动就拿罚款来‘镇压’学生”。
   
  为了了解情况,记者随后来到学校办公室,被告知学校领导均不在校内。在一位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记者来到学校政治处。在得知记者来意后,该处副主任薛文华表示,学校没有接到学生的反映,也不知道部分班主任规定学生犯错要罚款的情况。
   
  随后,薛文华试图联系学生所指的杨老师,但没能联系上。“这不是学校行为,学校没有行政处罚权,是个别老师急于求成的自作主张。我们会马上对此事进行调查,如果属实一定责令相关老师退款,并纠正做法。”薛文华还表示,学校决不允许这种情况发生,“学生违反校规校纪,只能对其实施批评教育,不能一罚了之”。

  (福州日报记者 刘复培)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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