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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山寨加油站”雷翻路人 名叫中围石油
2008-10-09 09:36:43  来源:千龙新闻网  【字号

不仔细看,还真不容易发现“围”字有乾坤

  华商报讯(记者 段晓宁)好不容易找到“中国石油”的加油站,孙先生赶紧加油。付账时突然发现加油站原来叫“中围石油”。“那个‘围’字,是造出来的高仿‘国’字,就是专门蒙人的!”

  假期游玩碰上“中围石油”

  国庆节期间,西安市民孙先生约了几个朋友开车去沣峪口游玩。走到西万路上,发现油箱里油不多了。由于随身备有中国石油的油票,孙先生就一路瞅着中国石油的加油站。
 
  “越过了很多民营加油站,过了原郭杜收费站四五公里,终于看见了‘中国石油’”。孙先生说,加油站人挺多的。等了一会儿,加完油,孙先生跑去结账,加油站工作人员表示不收油票。“门头上写着大大的中国石油,为什么不收油票?”孙先生气愤地叫来加油站内的领导,对方不紧不慢地说:“我们是中围石油,你没有看清。”

  孙先生愣了,他仔细一看,天啊,原来真是“中围石油”!孙先生苦笑。

  “中围石油”被工商责令整改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孙先生所说的“中围石油”加油站,远远望去,四个字的字体和“中国石油”一模一样,连图案也和中石油的图标相近。走近仔细一看,“中围石油”的“围”是造出来的,看上去像“国”字加了个小尾巴。

  随后,工商长安分局滦镇工商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所长王少军表示,国庆节前曾给该加油站下过责令整改通知书,原来这个加油站叫“顺通加油站”,9月下旬私自改成现在的“中围石油”。“擅改企业名称,违反了《企业名称管理规定》,我们责令其迅速更换门头。”

  律师:傍名牌侵犯知识产权

  我国《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其中包括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李小东律师表示,这种傍名牌的行为是对知识产权的侵犯,同时也是对消费者的误导,违反了《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傍名牌的商品与真名牌相比,往往价格相差悬殊,消费者在购物时应该擦亮眼睛,对商品有合理的价值判断。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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