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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筑占用河道被强制拆除
2007-03-23 22:27:41  作者:曾建兵 李萍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23日,城管执法、国土资源部门联合执法,对仓山区城门镇龙江村6处占用河道的违法建筑强制拆除。
   
  23日上午8时许,记者跟执法人员来到龙江村,看到与龙江村堤路平行的一条河道上,紧挨着“长”出6处违法建筑,其中地基已完工3处,框架结构在建二层1处、砖混结构二层2处,占地面积1338平方米。在重锤的敲击下,6处违法建筑很快被拆除。
   
  仓山区城管执法局二中队队长陈强告诉记者,6处违法建筑均占用河道,严重影响泄洪和灌溉。执法队员巡查发现一些村民抢建后,曾多次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但6处违法建筑一直未整改,因此执法部门决定实施强制拆除。
   
  记者还获悉,距城门自来水厂取水口仅100米左右、占地1500平方米的违法在建钢架结构厂房,因严重影响水质,23日上午在执法部门的监督下,当事人自行拆除。
   
  (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 李萍 实习生 江方方 通讯员 仓萱)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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