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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到山区
2014-03-04 22:25:18  作者:张铁国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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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侯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为山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

  福州新闻网讯 “我公公用拆迁补偿款为我们盖了一间房子,我作为儿媳妇,房子有没有份?办产权证时要不要把我的名字加上去?”“如果不是特别指明给你老公的,你就有份,并把你名字加上为妥。”4日11时许,闽侯大湖乡中心幼儿园内,面对大湖村村民王大姐的咨询,闽侯县司法局公证律师科科长黄燕云热情地为她解答。

  当天,闽侯县妇联、县司法局、县法院等单位工作人员冒雨行路1个多小时,赶到大湖乡,为山区的100多名妇女开展“平安知识进万家”“家庭拒绝邪教”“反对拐卖妇女儿童”等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妇女们的法制观念,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王爱浩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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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红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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