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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今起严查机动车违法 市民举报属实可获得奖励
2010-04-05 21:48:48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5日从市公安局获悉,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我市公安机关从6日起,集中力量在市区开展机动车行车秩序大整治,对机动车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给予上限处罚。

  据介绍,此次市区(五城区)开展机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及重点路口、路段,重点整治公交车、出租车、党政机关(含省属)公务车、军队和武警车辆、政法机关制式警车和公务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交通违法。

  重点整治四种交通违法行为

  违法行驶:查处机动车闯红灯、醉酒驾驶、酒后驾驶、转弯未让行、违法超车、行经人行横道(斑马线)未减速或让行、在交叉路口不按规定排队依次通行、不按规定掉头、逆行、抢道、占道行驶、乱停放以及公交车、出租车争道抢行,公交车辆站外停靠上下客,出租车违反禁令标志停车等。

  违反车辆号牌使用规定:查处机动车无牌、套牌、使用伪造和变造机动车号牌,遮挡机动车号牌。

  特种车辆违法行为:查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政法系统车辆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违规使用警灯警报器、在禁鸣喇叭路段鸣喇叭,公务车辆违规安装和使用警灯警报器以及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拼装、改装和报废车违法行为:查处私自拼装、改装车辆和报废车上路行驶。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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