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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超市设专区销售快过期食品
2009-06-03 07:25:42  作者:李智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本区食品降价销售,请消费者购买后尽快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近日,在我市部分超市的食品销售区醒目位置,消费者可以看到这样的温馨提示。福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在工商部门指导下,目前我市一些大型商场、超市正在试点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如图),防止超过保质期食品继续销售。

  据悉,目前,不少大中型生鲜超市已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工商部门帮助食品经营者划分了食品临近保质期的界限:保质期为15天以上的,食品临近保质期的界限为保质期的20%;保质期7天到15天的,为到期前2天;保质期少于7天的,为到期前1天或者到期当天。

  (福州日报记者 李智勇 实习生 黄惠珍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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