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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景城远程抄表费该不该收?
2009-01-20 22:02:54  作者:王杨林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盼了两年多,终于盼来了收房日。可收房时,开发商突然告诉我要补交两笔费用,不然就不给房间钥匙。”20日,王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968800,讲述了一件让她摸不着头脑的事。
   
  2006年12月,王女士以一次性付款的方式买下了晋安区大景城5期的一套期房。本月18日,王女士收到了开发商福建景城实业有限公司的《入伙通知书》。通知书上写着业主入伙时应付清的几种费用,其中包括装修垃圾清运费和管道煤气远程抄表费。
   
  “我的购房合同上并没有这两项费用的内容,而且我也不打算装修房屋。可当我向开发商工作人员提出要看看自己买的房子、看看他们的房屋验收合格证等证件时,他们却说不管装不装修都要交齐两种费用,否则不给房间钥匙,也不能查看证件。”王女士说。
   
  福建景城实业有限公司秘书处的卢先生说,装修垃圾清运费由物业公司收缴,凡是提出装修申请的业主入伙时都要缴纳此费用;而管道煤气远程抄表费是市煤气公司委托他们向业主收取的,有物价局的批文,已经事先在业主的购房合同的附件上注明。
   
  但王女士说,自己从来没有向开发商提交过装修申请,也不打算装修。记者在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上看到,附件上并没有有关这两项费用的内容。她说:“收房那天,我发现另一个业主的购房合同附件上额外加了一小行手写的条文,是关于交房时要缴纳管道煤气远程抄表费的。但我的附件上并没有这行额外的协议。”
   
  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管道煤气远程抄表费并不在物价部门的定价范围内,不存在什么批文,应该按照具体合同上的规定缴交。

  (福州晚报记者 王杨林 文/摄)

【责任编辑: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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