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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面鹰“搬家”
2008-06-19 21:41:18  作者:任思言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我是只怪鸟,有锋利的爪、锐利的眼,却长着一张猴脸,因此,人类都叫我“猴面鹰”。
   
  我从小就没了母亲。2006年4月,母亲去给我们觅食,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我和哥哥成了“孤儿”。一场暴风雨过后,我们的小窝被吹到地上,一名姓雷的顺昌农民在回家途中发现了饿得直叫的我们,就把我们带回了家。那时,我们身上长的都是白色的绒毛,和小鸡差不多。后来,他想起附近洋口林场有名的“爱鸟人”林章福,就托人把我们送给了他。于是,我们就有了新主人。那时,我们还不会自己吃东西,主人就用小汤匙一点点地喂我们。知道我们爱吃生肉,主人就每天喂我们2顿肉。
   
  慢慢地,我们长得越来越“奇怪”。主人经过查询,得知我们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很快,“林章福养了2只猴面鹰”的事就在顺昌县城传开了。很多人找到主人,想出高价购买我们,但都被主人一一拒绝了。时间一长,我们的“名气”越来越大,每年的爱鸟周,都会有人来参观我们。主人则耐心地向他们介绍保护野生动物的常识。在主人的精心照料下,我们很快长大了,但不知为什么,每次仰望天空,我心底就会有淡淡的哀愁——我多希望和其他鸟儿一样,自由自在地翱翔蓝天啊!可是,离开了主人的照顾,我们能自己捕食、养活自己吗?
   
  主人仿佛知道我们的想法,19日,他把我们送到了福州森林公园,让我们在森林公园好好锻炼生存本领,等我们真的自立了,我们就真的可以重返蓝天了。
   
  “新家”的绿草和大树让我想起我出生的那片森林。新生活,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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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猴面鹰,学名草号鸟,是猫头鹰的一种。猴面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是鼠类的天敌,据统计,一只猴面鹰每年可以捕食500只鼠类,保护1吨的粮食。
 
  (福州日报记者 任思言/文 叶义斌/摄)

【责任编辑: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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