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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经验丰富者有望入选省级立法咨询专家库
2014-04-18 21:41:18  作者:朱毓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8日获悉,《福建省人民政府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将于26日结束意见征求。根据草案,基层工作经验丰富者将可能入选省级立法咨询专家库。

  根据草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列入省人民政府年度立法计划提请审议(制定)项目: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的审议项目;贯彻落实本省改革、发展、稳定重要决策急需立法并条件成熟的项目;上位法明确规定急需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的项目;因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或修改和废止,急需制定法规、政府规章或修改、废止现行法规、政府规章的项目;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报送的重要项目;对拟列入提请审议的法规项目和制定的政府规章项目,应当事先已有较完善的草案文稿。其他项目视轻重缓急和项目条件成熟情况,分别列入预备项目和调研项目。

  征求意见稿提出,拟通过完善立法公开征求意见制度、立法听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扩大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途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拟建立以法律专家为主,并吸收部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科研教学等领域人员以及基层中有经验的工作人员的省级立法咨询专家库。

  26日前,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三种方式提出意见:登录“福建政府法制信息网站”(www.fjfzb.gov.cn),通过首页左侧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将意见寄至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法制办,邮编350003,信封上注明“福建省人民政府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字样;将意见发送至fazhi@fujian.gov.cn。

  (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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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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