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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县区和乡镇将聘专职交通协管员
2013-08-05 23:25:33  作者:张笑雪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为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福州市出台细则对乡镇街道道路交通安全进行综合整治。各县区、乡镇(街道)将聘用专职交通协管员,村(社区)将聘用兼职交通安全员。

  福州市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福州市深化乡镇街道基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细则》。根据《细则》,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将为交警大队、派出所聘用专职交通协管员,为村(社区)聘用兼职交通安全员。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必须指定一名民警专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专职交通协管员与乡镇(街道)人口按1∶10000比例配备,每个村(社区)至少应聘用1名兼职交通安全员,工作经费由县、乡两级政府财政承担,市财政予以一定补助。鼓励村(社区)成立义务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交通协管员、安全员需参加培训,持证上岗。《细则》还规定,将加强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

  (福州晚报记者 张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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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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