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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将建第二垃圾焚烧处理场 焚烧垃圾最高罚2万元
2013-05-14 07:43:13  作者:汤顺清 何佳媛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年初以来,我市环保部门已接到超过220起焚烧垃圾的投诉。焚烧垃圾带来的城市气体污染困扰了不少市民。13日,福州市环卫处、市环保局先后对此表态,将加大对在市区焚烧垃圾行为的检查力度,制止并从严处罚。我市将在闽侯祥谦建第二垃圾焚烧处理场,提高垃圾处理能力。

  环卫工人乱倒、乱焚烧垃圾将被辞退

  13日,福州市环卫处卫生科科长鲁宁表示,目前福州环境卫生管理分为市场化运作(即有保洁公司来管理)和各区街环卫所管理两种情况。

  对环卫作业单位,即区街环卫工人乱倒垃圾、乱烧树叶(垃圾)的行为将进行处罚,直至辞退环卫工人。对保洁公司管理的环卫工人乱倒、乱烧垃圾的行为,若是个别现象,将对该环卫工人进行处罚,并辞退;若是保洁公司负责的清扫范围内,出现多起环卫工人乱烧垃圾的行为,则要求保洁公司进行整改,对情节严重的保洁公司予以清退。

  焚烧垃圾产生有害烟物质 最高处罚2万元

  鲁宁介绍,目前出现个别单位整车、整堆乱倒建筑垃圾进行焚烧的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防治法》)对这种焚烧垃圾的行为有相关处罚规定。

  《防治法》规定:“ 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违反该现定的,可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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