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科教文卫
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学校擅自收费 校长一律免职
2012-09-13 22:58:53  作者:许含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今后,各级各类学校务必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省教育厅13日发出通知称,新学年开学后,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

  通知指出,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收费校长公告制度。校长公告书必须在校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属于学期(年)初已确定的收费项目,在学生注册前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属于学期(年)中间发生的代办代收项目,应在收费前公告。据了解,除了校长公告书张榜公示外,各校应通过校内公示栏张贴、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和上传校园网站等方式,将校长公告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实收总额、收费资金的使用情况等内容及时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省教育厅表示,发现违反教育收费规定进行乱收费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公办学校校长将一律予以免职,情节严重的将开除公职,并追究教育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

  (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

  (版权作品,未经福州新闻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池文娟】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