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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开始申报全国献血奉献奖 符合条件市民可申报
2012-03-28 21:47:36  作者:刘必泳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8日从福建省血液中心了解到,2010-2011年度无偿献血表彰申报工作以及各展开。符合相关条件的市民可以开始申报。

  福建省血液中心正进行2010-2011年度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申报工作,凡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以上、30次以上、40次以上,可分别申报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银奖和金奖。其中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2010年1月1日前,机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4次计算,2010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每捐献机采血小板1个治疗单位按1次计算,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机采血小板统计次数与用血报销无关,用血报销时按实际血量进行)。

  此前的金奖获得者,献血次数自上一次获得金奖时统计的40次献血日期起重新计算(不含第40次)。获得其他奖项者,可在原献血次数的基础上累计。[如2009年度获得铜奖,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其献血总量已累计达到6000毫升(或8000毫升),则可申报银奖(或金奖)]。

  市民如果都在福州地区献血,若符合表彰申报条件,则福建省血液中心将申报相应的奖项;如市民除了在福州市参加过无偿献血,还曾在不同地区或不同省份参加过献血,若总献血量累计达到申报条件,也可进行相应奖项的申报。但须携带异地献血的全部献血证及有效证件(身份证、士兵证、军官证、驾驶证或护照),于4月2日前(8:00-12:00,14:30-17:30)到福建省血液中心二楼献血服务科办公室(福州市台江区宝龙城市广场及东南眼科医院斜对面)进行献血记录的复印留档。

  市民对申报相关内容还有问题的话,也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福建省血液中心献血服务科的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591-83897888。

  (福州新闻网记者 刘必泳 通讯员 叶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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