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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将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开选修课
2012-03-17 22:20:12  作者:许含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创新训练、创业实践今后不再是“纸上谈兵”,“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教育厅17日发布消息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分为国家、省、校三级,包括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三类项目,全省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本科生均可申报,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可留任

  “创新训练”,是指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和成果(学术)交流等。“创业训练”,是指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和撰写创业报告等,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创业实践”,是指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有关负责人提醒,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是原负责人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

  省级资助1000个左右计划项目

  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面向全省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今年省里将资助1000个左右计划项目,其中9所重点建设高校每所学校推荐名额不超过50个(至少含1个创业实践项目)、一般本科院校(含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不超过30个、独立学院不超过20个。省教育厅表示,鼓励各参与高校利用自主科研经费或其它自筹经费,增加立项项目。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开设选修课

  从今年起,参与计划高校将把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作为选修课程开设,同时组织建设与创新训练有关的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等选修课程,以及与创业训练有关的项目管理、企业管理、风险投资等选修课程。有关负责人表示,从课程建设、学生选课、考试、成果认定、学分认定、灵活学籍管理等方面,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高校都将给予政策支持,并对参与计划的学生实行导师制。

  据介绍,参与计划高校的示范性实验教学中心、各类开放实验室和各级重点实验室,将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参与计划高校的大学科技园将为参与计划的学生提供技术、场地、政策、管理等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

  (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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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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