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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校助学金对象有调整 涉农专业新生不用评审
2012-11-07 21:39:14  作者:林铭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从今年的秋季学期起,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日,省教育厅下发相应文件明确具体事项。

  政策调整为:今年的秋季学期至明年的春季学期,助学金政策覆盖一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明年秋季学期起,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根据规定,今年秋季入学一年级新生中涉农专业学生不用评审,直接纳入国家助学金受助范围。今年秋季入学一年级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人数,由学校按照不超过新生人数的20%比例评审,原则上按以下顺序确定:(1)城乡低保家庭学生;(2)残疾学生;(3)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及其他无直接经济来源学生;(4)下岗职工且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学生;(5)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家庭子女;(6)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7)单亲家庭子女或家庭缺乏劳动力、无固定经济来源学生;(8)农村二女结扎户家庭子女;(9)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福州日报记者 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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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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