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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建设工程远程动态监管平台实施 将24小时监控
2012-11-07 09:57:47  作者:朱榕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建委获悉,《福州市建设工程远程动态监管平台实施细则(试行)》已结束公示正式施行。从施行之日起凡发出的招标文件,在《细则》适用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含市政维护项目),必须按要求施行远程视频监控。

  福州市建设工程远程动态监管平台,是指在施工现场安装远程视频监控和人脸识别等设备,采集视频信号,通过网络传输和信息处理后接入市建委的建设工程视频监控专网,实现对建设工地24小时监控及录像。远程动态监控平台可反映施工现场的基本情况、形象进度变化、工程质量安全动态、以及各类管理人员和监管人员的到岗履职情况。

  远程动态监控的适用范围为:建安投资造价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建筑面积达到8000平方米(含8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建安造价超过800万元(含800万元)或建筑面积达到6000平方米(含6000平方米)的保障房、校安工程建设项目;10层及10层以上或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单位工程;高度70米及其以上的高耸构筑工程;工程建设中有基坑的项目;地铁、轻轨单位工程、给水厂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以及市政工程有桥梁、隧道的项目等。

  (福州日报记者 朱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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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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