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科教文卫
手机如何避免“人为损坏” 工商支招免遇保修难
2011-09-07 22:23:36  作者:陈鹤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近日,台江区张先生向12315台投诉,称其苹果手机出现质量问题,送修时商家却说属于人为损坏,无法享受“三包”服务。张先生的例子不是个案,据了解,今年1~9月,台江区工商局12315台接到的各类手机投诉中,因售后鉴定为人为损坏而拒绝保修的消费纠纷为148起,占手机类投诉的四分之一,且此类纠纷调解成功率较低。

  据张先生介绍,今年2月,他花5000元买了一部苹果iphone4手机,最近经常发生无法通话的现象,严重影响使用。经售后检测为性能故障,需更换主板。检测中,售后工作人员发现手机外观面板有划伤痕迹,认定张先生的手机故障属人为损坏,需自行支付维修费1750元。售后的解答令张先生无法接受,称手机划伤是几个月前的事了,而手机故障却是最近才发生的,二者不能直接划等号。最终双方各持己见,调解未成功。

  台江区工商局12315台对辖区所有手机投诉进行分析,总结出相对典型的3种人为损坏现象:

  一是由跌落、磕破、挤压造成的故障,此类故障手机往往有明显的破损痕迹;

  二是自行对手机进行拆封修理,导致手机封签破损;

  三是手机浸液或长期处于潮湿环境中而产生故障,此类故障手机在外观上没有明显痕迹,这也是争议最大的人为损坏故障。

  为避免此类消费纠纷,台江区工商局12315台提醒广大消费者,根据国家“三包”规定,“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商家可不履行“三包”义务。因此,当手机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尽量保持手机的原状态,切勿自行拆封修理,确保手机后盖下封签标识的完整性,这是售后判断手机是否属人为损坏的重要依据。在日常使用中,应尽量避免将手机带入浴室、温泉等环境里,因为高湿度环境容易造成手机浸液故障。手机送检后,消费者应注意保留相关维修单据,保修期内出现两次以上非人为损坏故障的,可要求商家换机。如果对售后服务检测中心的检测结论有疑义,消费者可将争议手机送福建省电子产品检验中心(福飞南路92号)进行第三方检测。

  (福州晚报记者 陈鹤  通讯员 阮俊 白亮)

  (版权作品,未经福州新闻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刘必泳】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