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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计生委为市民答疑解惑:生二胎政策没有放宽
2011-05-06 21:04:04  作者:李白蕾 黄立新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核心提示:

  ●生二胎政策没有放宽

  ●一孩生育服务证要在怀孕3个月以内领取

  ●独生子女证可在小孩14周岁前办理

  ●避孕药具可由单位统一领取

  福州新闻网讯 “我老婆没单位,到哪里办独生子女证?”“听说现在生二胎政策有所松动,是吗?”……5日上午9点刚过,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就响个不停,市民纷纷来电咨询人口计生问题。

  当天,应本报邀请,市人口计生委副调研员、宣教处处长曾海方,市人口计生委监察室正科级纪检监察员张菡,市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张丽明共同做客本报,对市民提出的人口计生方面的问题,一一耐心解答(如图)。

  生二胎政策没有放宽

  市民李女士:我和老公都是城市户口,我是独生女,他有个妹妹,我们能生两个孩子吗?

  曾海方:不能。城镇户口要求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已生一孩,经批准可再生一孩。

  市民张先生:我是汉族,我老婆是少数民族,我们生活在福州城区,能生第二胎吗?

  曾海方:不能。只有汉族一方户口落户到少数民族一方,夫妻居住在少数民族乡、村,所生子女为少数民族,同时具备以上3个条件,才可经批准后生二胎。张先生家住城区,不符合条件。

  市民黄女士:我和老公都是离异再婚的,我们各自有一个孩子,但都判给了对方,现在我和老公能生一个自己的孩子吗?

  张丽明:不能。尽管黄女士夫妇身边没有孩子,但他们两人再婚前生育且现存子女数量已达两个,不具备再生育的条件。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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