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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侨子女”可办高考身份证明了 享受加分照顾
2011-05-03 22:42:05  作者:汤淌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今年我省对参加2011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三侨子女”继续实行适当照顾政策,包括可享受10分的加分照顾。3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已开始办理“三侨子女”学生高考身份证明。本报提醒,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规定,凡户籍在福州的华侨(华人)子女、归侨子女、归侨学生参加高考,身份证明需由福州市外侨办出具。出具证明时必须由考生或代办人填写一式二份的《福建省“三侨子女”学生身份审核表》。市外侨办从昨日起至20日将出具2011年度“三侨子女”高考证明,逾期无效。

  市外侨办工作人员提醒,根据工作安排,在办理高考证明期间,考生可于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福州市五一北路106号新侨联广场5楼办理,具体咨询电话为0591-87675312。 

  在办理证明时,已经持有市外侨办出具的归侨、侨眷身份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未持有市外侨办出具身份证书的归侨学生、归侨子女,要提供归侨在国外定居的原始证件及相关材料;华侨(华人)子女,须提供华侨(华人)所在国政府颁发的定居证影印件及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对其在该国合法定居的公证(认证)书证明,并提供取得合法居留5年(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或永久(长期)居留权2年(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的书面依据。

  同华侨、归侨具有7年以上抚养关系,且申请认定“三侨子女”身份时仍保持抚养关系的,可认定“三侨子女”身份;抚养关系的确定凭民政部门的批准文件。

  工作人员强调说,办理证明时,考生除了准备上述材料外,同时还要提供考生父(母)子(女)的有效关系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

  此外,为方便福清“三侨子女”办理相关证明手续,福州市外侨办将于5月7日(周六)上午9:00~下午5:30和5月14日(周六)上午9:00~下午5:30,在福清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办理“三侨子女”高考证明。

  (福州晚报记者 汤淌 通讯员 陈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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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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