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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企业退休者养老金力争年增10%老人获更多优待
2011-12-06 21:48:01  作者:李效翔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根据国际通例,60周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以上的社会被称为老龄社会。从第六次人口普查来看,我市现有60周岁及以上人口86.01万人,占全市常住总人口12.09%,这意味着福州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预计到2015年,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0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上升至15.8%

  面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空巢老人、失能老人日益增多等问题,政府部门有何应对之策?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福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给出了答案。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

  2015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规划》提出,在老年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保障方面,我市将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力争今后五年基本养老金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15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93万人。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全覆盖,农村居民参保率达85%以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到2015年也将基本实现全覆盖。为减轻老年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我市将发展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大力引导和支持农村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力争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

  家庭成员照顾老年父母有望获奖励扶助

  今后五年,我市还将积极发展适度普惠型的老年社会福利事业。研究制定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服务的政策,来保障因灾因病等支出性生活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继续实施百岁老人长寿营养补贴政策,并扩大实施80岁以上高龄老人养老补贴。资助城乡低保老年人、“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等困难老年群体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探索建立家庭成员照顾老年父母的奖励扶助制度,完善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的特殊补贴制度。

  “十二五期间”每个乡镇有一所农村敬老院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新建台江、仓山、晋安、马尾、福清、长乐、闽侯、闽清、永泰等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建成一批农村敬老院,实现每个县(市)区有一所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每个乡镇有一所农村敬老院。到2015年,全市每千名老人将拥有25张养老床位。

  同时,进一步从项目立项、登记注册、规划选址、用地用房、财政资助、税费减免、水电气和数字电视优惠、用工优待、医保定点等方面,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创办养老福利服务机构,参与发展老龄事业。

【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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