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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011-10-12 23:14:37  作者:李晖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2日获悉,省人社厅和财政厅近日出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根据政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为失业人员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参保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统一支付;个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可参加当地职工医保;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关系、医保关系可跨省和省内跨统筹区转移。

  (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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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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