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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今年残保金5月1日起征收
2010-04-22 21:46:00  作者:刘栋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2日获悉,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5月1日开始征收。据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在职职工总数1.6%的用人单位,应依法缴纳残保金。

  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用人单位需持残疾人身份证、残疾证、劳动合同书、社保材料等,到所在区(市、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然后到同级地税部门办理缴纳残保金相关手续。

  据了解,我市从2005年开始征收此项保障金,2009年已突破亿元大关,达到1.06亿元。

  (福州晚报记者 刘栋宾)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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