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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严禁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车上学 保障安全出行
2010-03-22 21:35:59  作者:曾艳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加强学校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2日从市教育局获悉,全市各地将在学校及周边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并发动学生排查上学途中的交通安全隐患和易发生事故路段,加强学生上学、放学安全管理,以保障全市120万学生安全出行。

  根据规定,各校在上学、放学时段要实行路队制度,组织学生出校门,每天安排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教师在校门口值班、带队,配合、协助民警、交通协管员疏导交通,护送每一位学生安全过马路,为学生创造安全畅通的“绿色通道”。低年级的学生如家长在放学时间还没到校接送,校方先组织学生在校内活动,以免自行回家发生危险。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马路上进行体育锻炼。

    教育部门规定, 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上学;中学生骑车严禁后座带人、在街上嬉戏打闹;严禁学生在自行车后轮加装站人踏板;严禁在校园内骑车。已满16周岁的中学生骑电动车上学要签订安全承诺书,学校要将安全规定要求告知家长。校园内实行交通管制,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进入校园,车辆不得驶入教学区和学生活动区域。

    各校要组织力量对本校学生上学、放学途中遵守交规情况进行不定期、不定点巡查,及时纠正学生违规行为,对严重违规行为或屡教不改的要予以通报告诫。学校要将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学生个人操守评定,作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之一。

    据了解,交通事故和溺水一直是我市师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2009年全市共30名师生非正常死亡,其中交通事故死亡7人(学生4人),溺水死亡13人;2008年全市28名非正常死亡师生中,交通事故死亡2人,溺水死亡15人。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领导亲自带队,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到学校检查安全隐患,并现场办公解决相关问题。本月,根据市政府部署,全市学校完成了校园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检查,对学校教室、师生宿舍、图书馆、实验室、食堂等主体建筑物,以及锅炉房、仓库、栏杆、闲置用房等构筑物进行了细致检查,并及时整改,坚决杜绝因学校建筑及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而引发安全事故。

    根据学生特点和季节特征,市教育局近期内将在全市范围开展防溺水专项工作,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

  (福州日报记者 曾艳)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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