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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30家药店摘得榕首批“诚信药店示范点”牌匾
2010-11-24 21:59:10  作者:李蓓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违规零记录、药师在岗尽职、以诚待客……因为这些诚信经营行为,市内30家药店24日摘得诚信牌匾,被授予我市首批“诚信药店示范点”牌匾。

  这30家药店分别是福州榕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井大分店、福建中联大药房有限公司福州杨桥西分店、福州逸仙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华侨新村分店、福建易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福州招贤路分店、福州回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群众医药商店、福州兴北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梦山小区分店、福州三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十分店、福建永惠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一分店、福州康泰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铜盘路分店、福州中正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中正大药房、福建九州通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福州琯尾街分店、福建省康利达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州第一分店、福州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紫竹苑分店、福州市仓山区惠美好药店、福州市仓山区春天大药房浦新、福州市鼓楼区协和医药商店、福州市鼓楼区宝安堂医药商店、福州市台江区宜健药店、福州市马尾区新建民药店、福州开发区强生春医药商店、福州市台江区海通医药商店、福州市台江区美特药店、福州市仓山区义序医药商店、福州晋安区百草汇大药房、福州市仓山区闽惠宜又佳大药房、福州市晋安区百惠医药商店、福州市晋安区鼓三春医药商店、福州市鼓楼区康又健大药房台江分店、福州市台江区复源春大药房、福州市台江区康利来大药房仓山三高路分店。

  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诚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首度在全市药品、医疗器械行业中开展,评定过程十分严格,获选的药店在硬件设施、规范管理、诚信经营无违规、消费者欢迎程度等方面都要求走在行业前列。“诚信药店示范点”牌匾不是终身制,有效期为1年,每年进行复查,若发现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非药品冒充药品、药师不在岗等问题,将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将一律摘牌,并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据了解,全市所有药店的信用信息都被收集归档,并按照诚信经营情况分为四个等级:诚信、守信、警示、失信,相应标示为A级、B级、C级、D级。市药监部门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实施不同的监管力度。

  (福州日报记者 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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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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