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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重新审核做“人流”医院 B超实行一机一卡
2009-12-08 09:52:35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本报讯 “让你在睡梦中解除痛苦”……目前,社会上的人流机构琳琅满目,各种各样的人流小广告更是充斥在人们身边,但因人流手术而出现隐患并不在少数。为了更好为社会大众服务,控制人流机构数量,提高医疗质量,昨日省卫生厅印发《福建省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对此进行规范管理。

  据了解,除了符合《福建省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标准》外,只有设有产科床位并具备输液、输血和剖宫产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或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才能申请开展中期妊娠引产、钳刮术和药物流产手术。据悉,目前我省不少医疗机构都属于二级以上,因此医疗机构资质问题并不大,但能否通过重新审核,获得“人流”资格还是个未知数。

  此外,核定妇产科诊疗科目的乡镇卫生院或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能够申请开展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手术、负压吸宫术和输卵(精)管结扎手术;核定妇产科诊疗科目的妇幼保健机构或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开展输卵(精)管复通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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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医院B超明年起一机一卡

  本报讯 从2010年起,我省将对医疗机构登记的超声诊断仪(B超)发放登记卡,做到一机一卡,持卡使用,没有登记卡的超声诊断仪不得使用。昨日,省卫生厅下发通知对我省超声诊断仪的使用做出规定。

  通知要求,我省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应于2009年12月20日前,将已配置的超声诊断仪以及2005年以来新增的超声医学执业人员情况,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将备案情况汇总后报设。

  (东南快报记者 陈懿萍)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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