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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学3年内开展阳光体育运动 举办篮球联赛
2007-11-13 00:00:00  作者:汤淌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2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要求各地中小学学生必须保证每天1个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而在近3年内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时,在中学举办篮球联赛。
   
  省教育厅要求,全省所有中小学应保证学生每天1个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要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分钟~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学校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
进行1个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把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日常教学计划,使每个学生每周至少参加3次课外体育锻炼。
   
  同时,我省将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全省每2年举办一次中小学体育教师教学比武、一次高校或中职学校体育教师教学比武和教学评估;近3年内,在中学举办“篮球联赛”,在小学举办“迎面接力跑”等30多项体育竞赛活动。今后,全省每4年将举办一次全省大运会,每3年举办一次全省中运会。
   
  另悉,全省各类学校体育教师的编制有望增加。我省计划通过3—5年的时间,使现有体育教师轮训一次。

  (福州晚报记者 汤淌)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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