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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龙化石现身贫困山村 引发争夺战和寻宝热
2006-03-31 15:05:11  作者:杨猛   来源:北京科技报  【字号

李二蛋拾到的一段酷似恐龙脚爪的三节化石


拾到的一块大型动物化石

  被当成中药卖了几十年,一朝发现引发三方争抢

  在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发现的一具恐龙化石,既有可能改写恐龙教科书,也有可能改变当地人民的生活。为了争夺这个庞然大物的所有权,发现者,挖掘者和管辖者三方发生了 严重的意见分歧。就在这场利益争夺愈演愈烈的时候,当地的古生物化石资源正在面临大量流失和遭遇破坏的危险。

  一片龙骨惊天下。新属种大型恐龙化石现身河南,据称是中原地区首次发现。

  一具庞大的恐龙尸骨正在改变一个地方的命运。

  在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发现的一具恐龙化石,既有可能改写恐龙教科书,也有可能改变当地人民的生活。为了争夺这个庞然大物的所有权,发现者,挖掘者和管辖者三方发生了严重的意见分歧。就在这场利益争夺愈演愈烈的时候,当地的古生物化石资源正在面临大量流失和遭遇破坏的危险。

  3月23日,记者从洛阳市乘车1小时来到汝阳县,又搭车西行18公里,来到刘定乡沙坪村的刘富沟自然村。这个地处丘陵深处的国家级贫困县里的贫困村,因为这次偶然的发现,正在上演着一场民间“狂欢节”。

  47岁的刘富沟村村民李锤是恐龙化石最早的发现者,他将记者带到一个攀登起来需要费些力气的小山坡。因为恐龙骨架化石已经被挖走,现场只留下一个大约10多平米的空地。

  “去年4月份,为了给自己家盖房子,我到山上采碎石,来到这个地方突然感觉和平时不太一样”,李锤指着至今还保留着挖凿痕迹的山坡,向记者描述当时的场景,“很容易感到和以前采的石头形状不一样,我继续挖,挖出两根胳膊粗的两根肋骨,长有2米,当时感觉是一种什么大个儿动物。”

  李锤又把自己的发现告诉了临近的三屯乡下河村的一个叫曹运喜的老农民。84岁的曹运喜是当地的“土医生”,自学过中医,活跃在周边区域收购药材。收购的是当地丘陵常见的土名叫“龙骨”的药材,据说碾成粉末能止血去疼。这些龙骨一般包裹着沙石,跟石头一样坚硬,外型像牛和家禽的骨骼。每当夏天大雨过后,这种“龙骨”常常被冲出山体。

  这次,曹运喜觉得李锤的新发现不是普通的“龙骨”,于是又告诉了地质部门。消息不胫而走,很快,“一些人偷偷上山去挖,拦也拦不住。”

  直到今年2月份,承担《河南省脊椎动物化石勘探发现》科研项目的河南省地质博物馆接到线索,组织中科院古脊椎与古人类研究所人士,对这个外露的化石点进行初步勘察。

  据介绍,汝阳已部分发掘出的大型脊椎动物骨骼化石相对比较完整,虽然缺失了头部,但从脊椎,尾椎及后肢尾椎等关键部位看,可以基本确定为大型食草的蜥臀类恐龙骨骼化石,体长在20米左右。中科院古脊椎与古人类研究所恐龙研究专家董枝明认为,根据现场观察可以初步推断新发现的化石属于蜥角类恐龙,年代应在白垩纪早中期(约1亿年前)。

  “这是我国黄淮流域首次发现恐龙化石”,项目组组长、河南省地质博物馆副馆长徐莉说。“经过实地调查后核实,在该区域大约两平方公里的范围内,至少有12处被证实有化石残留,化石群呈密集分布的特点,有爬行动物集群死亡而埋藏的部分特征。”

  新发现为地层构造图纠错。神秘的恐龙化石意味着什么?

  汝阳县委宣传部的马志超告诉记者,汝阳乡早年就有用“龙骨石”止血疗伤的说法。不过据《汝阳县志》记载,“汝阳的地质状况比较复杂,岩性特殊,缺少化石依据”,当时这部县志出版于1995年6月,显然没有注意到“龙骨石”的存在。

  根据现有地质资料,化石发现点是老第三纪的地层,在老第三纪形成的地质历史时期,恐龙已在地球灭绝。因此专家判定:过去的地质图出了错。

  “汝阳恐龙化石的发现,首先会改变的就是河南地质图。”河南省国土资源科学研究院王德有告诉记者,因为过去把汝阳地质定为古近系,恐龙化石的出现让这个说法不攻自破,“现在至少可以说是白垩纪”。

  根据推测,汝阳蕴涵着一个庞大的古生物化石群,总面积大概在50平方公里。当地媒体介绍,河南一位专家“猜测”:在远古时代,汝阳、伊川、嵩县、栾川、西峡等地,均处在一个大湖泊中,这里如今还有“云梦”、“九皋”等地名,都是古代与大湖泊有关的名字。“气蒸云梦泽”、“鹤鸣九皋”等都包含这个区域。在汝阳发现“龙骨石”较多,而恐龙蛋却少;在西峡发现大量的恐龙蛋,而没有恐龙的化石却少,这两地相距约200公里。可以做这样一个假设:就像大马哈鱼有上千公里洄游产仔的习惯一样,一些恐龙可能也有到西峡产恐龙蛋,而到汝阳这一带生活的习惯,因为200公里的泽国对体型巨大的恐龙来说并不算太遥远;而西峡属于伏牛山的“阳坡”,利于恐龙蛋的孵化。

  王德有对这种说法不认同。他认为,当地岩石显示基本是河流的沉积物,但是河流的砾石显示是河床,而非湖泊,况且从西峡到汝阳还隔着一座伏牛山,地形是一个一个的小盆地,不可能是一大片湖水。

  据介绍,对于恐龙化石的研究包括进行孢粉,介形虫,轮藻研究,最终才能确定它的准确年代和详细信息。

  伴随着恐龙化石的归属争夺,一场寻宝大战也在悄悄打响

  寻宝热弥漫山村

  因为偶然间发现的恐龙化石,一向平静的山村终于难以继续坐怀不乱。恐龙化石好像给这个国家级贫困县注入了兴奋剂,有着300多年历史的100多户人家的刘富沟村,几乎所有村民都加入了寻宝大队的行列。

  3月23日记者去刘富沟村的当天,几个西装革履的人正在低着头在山梁上寻找着什么,旁边的村民冷眼说,“都是外面专门来找化石的,山沟里基本被翻了一个遍。”

  山上的古生物化石资源的确多得惊人。在记者的请求下,几个老农拿着锄头铁锨现场演示,在山沟里刨了几下,就刨出一块明显有别于石头的“石疙瘩”,并告诉记者,这就是龙骨,果然清晰可见是某种动物的骨骼。

  走访了五六户农家,几乎家家都有挖掘出的古生物化石。有的明显形似恐龙化石。它们的用处也是五花八门,有的被垫做地基,有的垒了窗户,有的甚至被垒了鸡窝猪圈。

  刘富沟村村民组长李二蛋,也是李锤的弟弟,他从家里拿出一个旅行箱,里面有他挖掘的“宝贝”,从外型上可以辨认出,他收藏的三段“龙骨石”,应该是同一种大型动物的脚爪部位。他说,这三块“龙骨石”是他去年在渠里面用镐头“拨拉出来”的,自己觉得假如卖药材也换不了几个钱,就随手扔到了院子里。现在才知道居然是块“宝贝”。

  据介绍,当地现在还有七八处动物化石比较集中的地方,自从恐龙化石被发现之后,文物贩子悄悄进村。村民们在找宝、发财等复杂心态的驱使下,化石采集风愈演愈烈。采访中不断有村民拿着化石悄悄拉住记者的衣服问:“你看看估计能卖多少钱?”

  当地村民告诉记者,“龙骨石”在这一带当成中药疗伤,至少有上百年的历史。因此开采“龙骨石”贱卖十分普遍。过去村民挖来的“龙骨”都卖给来收购的贩子,每公斤只要2元,便宜的时候只要七八角,这个村的村民几乎家家都上山砸过“龙骨石”,卖过化石,药材贩子曹运喜老人就说:“几十年来,经我手砸碎当作中药卖的‘龙骨石’,至少有三四千公斤。”村民赵遂建告诉记者 “我小的时候,山上沟里龙骨到处都是,但是是什么东西变成的,谁都不知道。现在才知道是动物化石。” 据估计,对这一地区进一步发掘有发现更多恐龙化石的可能。刘定乡党委书记何明波说,当地政府已贴出公告,向村民宣传古生物化石知识,禁止私藏、收买、出卖古生物化石。汝阳县国土资源局、刘定乡和三屯乡政府等有关部门,组织大批人员进驻化石分布区,开始对农民以前收藏、挖取的古生物化石进行普查、收集、登记,并发出通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继续非法挖取古生物化石。

  前不久,又有一架类似的大型古动物化石被刘富沟村民无意间发现。据说保存完整,只有足骨等极小部分露出地表。而且距离前次发现恐龙化石的地方只有1公里。现在,村民用绳将周围圈起来,用土掩埋,刘店乡政府组织了由乡政干部和沙坪村村民组成的10人保护队伍 昼夜进行看护。

  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的恐龙梦———归属问题引发部门利益口舌之争

  汝阳恐龙化石的发现充满了传奇色彩。现在围绕着它的归属问题,引发了激烈的角力。

  今年2月18日,河南省地质博物馆和中科院古脊椎与古人类研究所的人士来到刘富沟村进行现场挖掘,将恐龙化石锯成6段,打上石膏准备拉走。化石很沉,于是雇佣当地村民抬,因为费用问题和村民发生了分歧。发现者李锤迅速将此事告诉了村主任,村主任向乡里反映,乡里得到消息后向县里汇报。

  洛阳市和汝阳县的文物部门认为挖掘未经当地文物主管部门同意,不允许再进行挖掘。当地派出所甚至将还在作业的有关人员请进了派出所进行问讯,并扣留了已经暂时运送到汝阳县三屯乡东街旅社的4块化石,由民警专人看守。汝阳县表态:在这一事件尚未搞清楚之前,任何人不得将化石运出发现地区。

  河南地质博物馆认为汝阳的做法有地方保护之嫌。据介绍,汝阳县沙坪村动物化石的发掘,是河南省地质博物馆承担《河南省脊椎动物化石勘查发掘》项目的一部分。该馆为了建新的地质博物馆,急需拥有较高价值的化石进行展示。汝阳“恐龙化石”正好符合这个定位。

  “恐龙只有拿到郑州,通过复原,才能让它活起来,否则永远只能躺在土里。”河南省国土资源研究院的王德有说。

  汝阳县委的一位人士则向记者抱怨,河南省地质博物馆没有经过当地知晓,“偷偷地”来刘富沟村挖掘化石,而且把化石锯成6段准备拉走是不妥当的。“这种偷偷摸摸的行为就是破坏,他们直到挖完了也没有通知汝阳县政府。”

  “原址保护是对发掘物最好的保护办法,临近的西峡县发现的恐龙蛋也没有拿到别处。”汝阳县委人士认为,汝阳享有发现权,并且有建立地质博物馆或古生物园的权利,同时,科研部门还应该把科研信息和汝阳共享。只有这样,他们才同意将恐龙化石运出去。

  汝阳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无论官方还是民间,都希望以创建一个以恐龙化石为标志的地质公园为契机,拓展旅游资源。刘富沟村一个在山上放羊的村民说,“这条龙是咱们这里的东西,将来开发对咱们这里有好处。”在村里采访时,一个写有“还恐龙自然家园”的横幅已经挂在进村的必经之路。

  刘店乡乡长赵万全更是信心十足的告诉记者,临近的西峡县因为发现庞大的恐龙蛋群而建成了恐龙蛋博物馆,“我们也希望留住这条恐龙,然后争取国家立项投资,开发成一个恐龙群主题的保护区。从而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目前,这条恐龙化石被人为分做三段分别“保管”,除了旅馆的4块由当地派出所负责看管,河南省地质博物馆拉走的是一袋碎恐龙化石,而剩下的两块大型化石,则被刘富沟村的村民扣留了下来。在当地一户村民家的鸡窝边,记者看到了这两块被编织袋盖着的恐龙化石,化石已经被石膏封好,分别都有一米见方,重的估计有上千斤。

  据介绍,为了明确归属,当地开了多次协调会,但三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也许因为事情敏感,河南省地质博物馆负责人和中科院古脊椎与古人类研究所人士不愿意向记者多说。记者采访当天,汝阳县委宣传部人士透露,经过协调,三方有望达成一个初步的意见:原则上同意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拉走6块恐龙化石。

  事情的转折因素是偶然发现的一份文件。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找出一份国家文物局和国土资源部在2003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说“古猿,古人类化石及其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四纪古脊椎化石的保护,管理由国家文物局负责,其他古生物化石的保护,管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他们认为,根据这个通知,汝阳恐龙应该属于有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的“其他古生物化石”之列。

  不知为什么,目前具体的执行工作却做不下去。记者离开时,恐龙化石继续分尸三处。

 

【责任编辑:卲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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