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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支持文化企业科技创新 将建国家级融合基地
2014-10-31 15:01:04  作者:何佳媛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10月31日讯 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实施意见,支持文化出口企业科技创新,建设福州、厦门国家级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展文化保税业务

  《意见》提出:到2016年,对外文化贸易额力争达20亿美元,到2020年力争达30亿美元;到2016年,力争出口额达2000万美元的文化企业5家,出口额达3000万美元的文化企业1家;到2020年,力争出口额达3000万美元的文化企业5家,出口额达5000万美元的文化企业1家;力争到2016年,培育出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品牌3个,到2020年达到5个。

  《意见》要求省商务厅、福州海关、厦门海关建立全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重点企业数据库,定期发布文化企业出口动态、对外文化贸易市场等方面的信息。

  《意见》支持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及其他有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展文化保税业务;积极争取设立福建自贸区,依托自贸区开展对外文化贸易;支持申报“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

  文化服务行业将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意见》明确,把符合条件的文化出口企业纳入省扶持外贸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扶持政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贷款财政贴息等优惠政策扶持范围;支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科技融合企业享受我省科技企业系列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可申报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资助和创意设计类项目资助。

  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和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服务出口实行营业税免税政策。结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逐步将文化服务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对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文化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

  《意见》提出探索“文化+旅游”、“文化+科技”的文化贸易企业综合融资模式;鼓励省内金融机构在福州、厦门、泉州、莆田等文化出口重点地区,适时设立文化贸易项目的专营分支机构,探索开展对外文化贸易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建设,创建文化出口和金融支持的合作新机制。

  支持台湾创意设计公司在榕设分支机构

  《意见》支持与台湾合作开发动漫以及相关衍生产品;支持台湾创意设计公司在福州、厦门、泉州等地设立分支机构;推动福州、厦门国家闽台产业示范园建设。

  《意见》明确优先办理文化企业进出口货物接单、征税、验放和出口收汇核销证明联签发手续,按照“首问负责制”要求提供“一站式”服务。对图书、报纸、期刊等品种多、时效性强、出口次数频繁的文化产品,经海关批准,实行集中申报管理。为文化产品出口提供24小时预约通关服务等便利措施。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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