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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10月底出台标准 市区步行绿道宽度将不小于2米
2014-09-04 09:56:08  作者:吴静  来源:东南快报  【字号

  东南快报讯 从10月30日起,我省绿道怎么建也有了自己的标准。按照要求,都市型绿道单独设置步行道时,宽度不小于2米,与市政道路结合时不小于3米。 东南快报记者昨日从省住建厅获悉,经过公开征集,《福建省绿道规划建设标准》(下简称《标准》)已正式出台,10月30日起执行。

  《标准》明确,绿道选线要尽可能体现福建特色的自然节点以及历史人文景观、城市公共空间和城乡居民点等人文发展节点。并充分利用开敞空间边缘、交通线路和已有城市慢行系统作为依托,尽量选取生态条件优越且方便群众使用的地段。

  按照《标准》,慢行系统将分为都市型、郊野型、生态型三类,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建设步行道、自行车道和综合慢行道。

  都市型绿道步行道宽度不小于2米,与市政道路结合时不小于3米。郊野型综合慢行道不小于3米,生态型综合慢行道不小于2米。

  “都市型、郊野型、生态型慢行系统单向设置自行车道时,其一条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1.5米,两条车道不应小于2.5米;双向设置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3.5米。绿道与城市隧道、桥梁合并设置时,自行车道宽度不宜小于2米。

  (东南快报记者 吴静)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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