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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开展餐饮业油烟专项整治 力争2年内灭油烟污染
2014-08-05 07:29:18  作者:谢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8月5日讯 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将开展市区餐饮业油烟专项整治,随意排放油烟者将受到严惩,污染严重、群众投诉强烈的无证照餐饮单位将依法予以取缔。

  餐饮企业分四类

  目前我市五城区餐饮业持续发展,污染扰民居高不下,尤其是餐饮油烟污染已占大气污染一定比例。为此,我市将开展市区餐饮业油烟专项整治,力争用2年时间有效解决油烟污染问题。下半年,先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和医院的食堂,以及大中型(经营面积300平方米以上)餐饮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并在鼓楼区、台江区各创建10个餐饮示范街或小区,在马尾区、仓山区、晋安区各创建5个餐饮示范街或小区。

  下一步,我市将把2014年6月30日前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企业实行分类建档、分类管理。具体分为A类:已取得卫生、工商证照及环保审批的;B类:已取得卫生、工商证照,2年内基本无环境污染投诉的;C类:已取得卫生、工商证照,有环境污染投诉但业主愿意整改,且基本可以整改到位的;D类:已取得卫生、工商证照,环境污染投诉激烈且整改无望的。对A类,将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规范、稳定发展;对B、C类,将加大整改和协调沟通力度,整改到位后纳入正常环境监管,并列入逐步淘汰的目标;对D类,将坚决依法从速从严查处,同时报卫生、工商部门查处。对污染严重、群众投诉强烈的无证照餐饮单位,由工商和卫生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整治过程中,对未规范安装或闲置、废弃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企业、事业、机关单位食堂等,将强制安装使用规范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施,同时全面强制推行油烟净化设施定期季清洗维护制度,建立运行管理和清洗维护保养档案。通过整治符合安装和清洗要求的A、B、C类企业,由各区环保局建档,列入日常监管范围;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处罚直至关停。

【责任编辑:蔡晨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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