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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江水源保护区范围拟调整 观音阁保护区将上调
2014-08-01 07:45:23  作者:何佳媛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8月1日讯 昨日,省政府法制办公布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敖江流域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全文,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据悉,《决定(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调整敖江流域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加强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

  2000年底,省政府出台的《敖江流域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划定了塘坂水库及观音阁两个水源保护区范围。观音阁水源地保护区范围为长汀至已古下游300米处的水域及其两岸100米的陆域;二级保护区范围为塘坂水库大坝至长汀、已古下游300米处至浦口的水域及其两岸100米的陆域。其中位于一级保护区下游的二级保护区总长约9.7公里。该河段水环境质量受连江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的影响较大,污水处理厂的排放尾水排入观音阁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将对区域水质造成不利影响。

  省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连江县2004年实施了塘坂饮水工程,由塘坂水库水源地向连江城区供水,现有观音阁饮用水源地保留作为备用水源地。鉴于备用水源地在保障居民饮用水源安全方面依然起着重要作用,不宜取消,拟将观音阁水源下游二级保护区的下界由原来的浦口断面(离一级保护区下界约9.7公里)上调至沈海高速公路桥断面(离一级保护区下界约3.5公里),已经过联合会审。

  据悉,公众可在8月8日前,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意见:登录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通过首页左侧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邮编350003),并在信封上注明“敖江流域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azhi@fujian。gov。cn。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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