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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山派出所收集民意印制《户籍业务办理告知单》
2014-03-27 21:25:00  作者:程仁山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户籍业务要啥材料告知单上一目了然

  鼓山派出所收集民意印制户籍业务办理告知单,避免群众记不全材料多跑腿

  “我想给刚出生不久的女儿办理户口,需要什么材料?”26日上午,冯女士走进鼓山派出所,向窗口民警李楠咨询女儿落户一事。

  “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申报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李楠一边熟练地回答冯女士提出的问题,一边从柜台上取出一张《户籍业务办理告知单》递给她,“你要提供这里的2、3、4、5项的材料,我帮你在这上面打了勾。”

  接过告知单,原本有些发愁的冯女士笑着说:“听民警说了这么多,我怕自己记不全,没想到居然有告知单,我回去照单准备就行了。”

  跟在冯女士身后准备咨询户籍业务的是62岁的张依姆。她前来咨询儿子和儿媳妇办理夫妻投靠事宜,想把儿媳妇户口迁到自己家中。李楠对张依姆说道:“我帮您把办理户口需要的材料都勾出来了,需要准备告知单上8、10、11、14、15这几项的材料,都准备齐全就可以办理了。”

  记者看到,冯女士和张依姆拿在手中的《户籍业务办理告知单》,里面共有“1.落户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9.迁移证原件、毕业证、报到证、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等15项内容。

  “这15项内容,涵盖了我们基层派出所窗口民警平时办理户籍业务所要用到的材料。”鼓山派出所副所长林春兰告诉记者,“由于孩子出生落户、夫妻投靠等户籍业务需要的材料比较多,我们前段时间就想着能不能有个办法,让群众更加方便些。”

  原来,近来鼓山派出所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社区民警走访辖区群众时,接到不少群众反映称,平时到派出所办理户籍业务,虽然窗口民警会一次性告知要带什么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但基本是口头告知,或是简单的手写告知,“有时难免记不全,记性不好的老人家往往要多跑一趟”。

  于是,社区民警向分管副所长林春兰汇报,再跟窗口户籍民警商量,把平时辖区居民办理户籍业务所需的15项内容一项项罗列出来,印制在《户籍业务办理告知单》上。告知单一式两份,一份给前来咨询业务的群众,一份留在派出所内存根备案。只要有群众到窗口咨询户籍业务,窗口民警就会发放一份告知单,并且把所需材料项目一一打上勾。

  “《户籍业务办理告知单》已经在所里推行了一段时间,方便了群众办理各项户籍业务,也避免了群众因材料记不清多跑腿的情况。”林春兰告诉记者,告知单上还有鼓山派出所的联系电话,群众有什么不明白的,还可以随时打电话咨询。

  (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通讯员 王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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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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