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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刮擦行人、电动车也能快处 保险一天内赔付
2014-03-13 07:07:52  作者:陈海东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财产损失1000元以内,人伤2000元以内,双方协商同意快处的,经民警调处,可当场定责现场获赔。”12日上午,仓山交巡警大队民警张望如此告知两名小刮擦事故当事人。随后,被小车刮擦致左手臂轻微淤青的电动车驾驶人,在警方的调解和保险公司的介入下,当场获赔500元结案。

  这是12日仓山警方“车辆保险事故小额人伤快速处理”规定正式实施后,首起小额人伤快速处理当场理赔的案例。据悉,相关小额人伤快处规定在我市尚属首例。

  警方处理的交通事故 机非事故占七成以上

  “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刮擦的小事故,占到接处警量的七八成。”仓山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赵飞称。据介绍,3月1日至12日,仓山交巡警大队共接处警286起,平均每天处理事故26起,涉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平均下来每天达到19起,占73%。

  按照以往程序,汽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刮擦后,当事人向110报警后,民警到场首先要扣车检查以确定责任,随后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责任认定书、明确损失和对象,最后再由非机动车一方带上门诊病历、费用清单、医疗发票等,和车主一起到保险公司理赔。

  “即便是简易程序,前后7个程序做下来,最快也要5至7个工作日。”赵飞称,这样不仅给当事人造成麻烦,更会造成行政成本和公共资源的浪费。同时,也增加了致伤者拿不到理赔款的可能。

  警方不扣事故车辆 保险公司一天内赔付

  “以前是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在我们保证24小时内完成赔付、结案。因为7个程序现在只要走3个就够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福州分公司(下称“人保财险”)理赔中心副主任施鸿锦称。

  记者获悉,目前人保财险率先与仓山交巡警大队合作开展“小额人伤快速处理”,并已派员入住大队。施鸿锦介绍,根据“小额人伤快速处理”规定,只要当事车主与非机动车一方都同意“小额人伤快处”,民警不必扣车,伤者不要去医院开证明,只要民警当场查勘、明确责任并指导双方填写“小额人伤快处确认书”,即可由当事车主进行当场现金赔付,或者由保险公司在24小时内将赔偿金打到伤者卡内。

  人保财险先试水 其他公司有望跟进

  民警张望以文章开头提到的案例进行了介绍:车子刮擦到骑电动车的女士,女士手臂小面积淤青,影响不大,所以根据昨天正式实施的“小额人伤快处”规定,只要机动车主一方负有责任,并且财损1000元以内、人伤2000元内,就适用。“车主也不想被扣车,电动车一方也没什么大问题,双方都想快处,后来车主就自己先垫付现金给对方,回头再拿着单到保险公司理赔。当然,也可以由我们来收集伤者材料,24小时内把钱打给伤者。”施鸿锦称。

  据介绍,目前只有人保财险在仓山实行“小额人伤快处”,如果运行情况良好,其他保险公司会陆续加入。

  (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赵永龙/文 记者 陈建国/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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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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