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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整治8000多店招 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可报审
2013-07-25 07:11:58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近日,不少读者致电本报新闻热线968800,咨询店招店牌报审的相关事宜,记者就此采访了灯管部门。

  按照规定,门店设置招牌,必须经过一定的审批手续,目前福州城区店牌店招报审的办理地点设在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收费标准为10元/平方米。申请办理需要准备广告业主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广告位置示意图、店牌店招所在地位置现场全景照片、店牌店招立面彩色效果图及尺寸(须提供发布内容,4寸2张)、产权人及单位或业主委员会授权同意书、品牌授权书、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广告制作单位(广告经营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户外广告制作合同、承诺书等材料。

  本月初晋安区桂香街发生广告牌掉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后,台江立即开展店牌店招专项整治,截至目前,该区8000多面店牌店招已基本完成整治。本月31日前,商家需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报审,7月31日前,该区对整改不到位仍然存在安全隐患的店牌店招将进行拆除。

  (福州晚报记者 张笑雪 通讯员 余蕾蕾 张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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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巧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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