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即时信息
榕开展货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未整改者不得上路
2013-04-11 22:22:08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11日,晋安区交巡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福州新闻网讯 11日下午,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召集229家企业负责人召开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动员推进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近期全市货运企业必须进行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警方还将对至少60%的企业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将受到多部门的联合处罚。

  警方11日在会上要求,各个企业要限期自查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情况,如有应当限期整改,未整改到位前不得上路。其中,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强制报废;驾驶人有违法未处理的,应及时处理;车辆逾期未检验、驾驶人逾期未审验的,应当立即停运并及时办理检验、审验业务。会议还要求各货运场站要做到“三不进站、三不出站”,即非法改装车辆不进站、安全配置不达标车辆不进站、未检验车辆不进站;超限超载车辆不出站、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不出站、驾驶人未受教育不出站。

  据市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他们将不定期上门、上路抽查,至少抽查到60%的货运企业,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公安机关将会同安监、交通、运管等部门对其进行严厉处罚。

  警方提醒,货运企业要落实好停车休息制度,一旦发现货车驾驶人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将被罚款100元并扣12分。

  记者获悉,我市今年第一季度货运车辆共发生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9943起,占我市查纠总量12.3%。“货车违法行为肇事率高,对交通秩序影响突出,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一直呼吁要求整治。”市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我市警方本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货车十大野蛮违法行为”,加强监管力度并规范货运企业,坚决消除货车源头安全隐患。

  (福州日报记者 陈敏灵 通讯员 榕警 晋交巡 文/摄)

  (版权作品,未经福州新闻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邱陵】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