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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本省职工省外购房提取公积金 新增2道门槛
2013-12-04 07:30:51  作者:刘栋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今年开始执行的《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对本省职工在省外购首套自住房提取公积金还贷增加了两道门槛。据悉,从12月1日开始,新增两道门槛仅对今年以后的购房者执行,今年以前购房还贷提取办法照旧。

  11月27日,刘先生前往福州市公积金中心提取公积金,用于在外省购买的首套自住房还贷。他按前几次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准备好了贷款合同、购房合同、提取凭证、身份证、还款对账单等,柜台服务员告速他,今年要新增提取者或配偶在购房当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否则不能办理。

  刘先生说,他大学毕业后就在福州工作,现在已经10年了,他在这里结婚安家生子。刘先生在福州没有购买住房,唯一的一套自住房是4年前在湖南老家购买的,这几年他一直在福州提取公积金还贷。如今,他和妻子的户口和工作单位都在福州,因此在老家购房办不了户籍证明也办不了工作证明。

  他将这一情况向省住建厅公积金处进行了反映,昨日他得到了答复:从今年1月1日起,本省职工在省外购买首套自住房提取公积金还贷的,需要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当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12月1日起,今年以前在省外购买首套自住房的仍按以前的规定办理提取公积金,不需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

  3日上午,刘先生前往福州市公积金中心已经如愿提取了公积金。

  (福州晚报记者 刘栋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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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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