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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公司做客福州晚报 回答用水“疑难杂症”
2013-11-08 07:23:40  作者:陈长森 陈鹤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

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做客福州晚报

  福州新闻网讯 6日上午,市自来水公司副总经理郑伯玲、客户服务中心副经理郑仲鋆、市自来水二次供水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赵华、晋安维修所所长施春、党委工作部桑莹等5人,来到本报接听市民来电、接待市民来访。这已是市自来水公司连续第三年与本报合作,解决市民生活中遇到的用水难题。

  据不完全统计,7日他们共接听市民来电50多通、接待来访市民约70人,市民咨询量创新高。市民关心的话题集中在欠费停水、一户一表改造、前任物管公司携款潜逃后产生的纠纷处理等方面,本报和市自来水公司的工作人员对市民反映的所有问题进行了详细登记,并将一同落实解决相关问题。

  “一栋半”小区

  也可进行户改

  按照常理,一户一表改造都是以单个小区为主,可7日现场来了两名居民,代表全体业主要求对他们所在的天怡花园3号楼和2号楼一半的“一栋半”小区进行一户一表改造。“2010年一户一表改造刚开始的时候,我们就有意进行改造,可咨询了多次,相关人员都说不能改造。”居民代表陈先生表示,得知7日市自来水公司来福州晚报做客,特地赶过来询问。

  “从没遇到过这种情况。”赵华表示,如果这“一栋半”小区不是使用独立供水系统,那么就无法进行一户一表改造。陈先生表示,天怡花园3号楼和2号楼一半10多年来都共同使用独立供水系统和小区物管。7日下午,市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就对天怡花园的“一栋半”小区进行了前期勘查。

  7日,还有不少市民打电话或来访,要求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其中不乏农村用户和商铺用户。对此,郑仲鋆表示,总表供水模式的农村以及小区商铺均可向市自来水公司提出一户一表改造申请,但收费标准不同,农村为800元/户、小区商铺按实际改造费用结算。对业主改造意愿统一的小区,市自来水公司可安排现场办公,解答居民疑问并引导居民办理相关手续。

  前任物管企业欠账逼停户改

  居民提供缴费凭证可推进户改

  7日,福新东路183号昌闽小区的部分业主来到本报。他们向市自来水公司申请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市自来水公司已完成主体改装工程,但因为该小区前任物管公司未交齐2009年之前的逾2万元水费,一户一表改造工程暂停了。

  对此,郑仲鋆解释:“因为昌闽小区拖欠的水费属于国有资产,按照规定,市自来水公司如果没有收齐拖欠的水费,就无法为居民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如业主前期缴纳了水费及公摊费用,供水企业不会向业主重复收取。”他还建议小区业主可将前任物管公司收取水费的凭证提供给供水企业作为法律依据,业主与供水企业共同配合做好取证工作,明确责任方后依法处置,部分拖欠水费的业主应在一户一表改造前及时缴清水费。

  郑仲鋆称,目前因前任物管公司携款潜逃而影响一户一表改造的小区不在少数。

【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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