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即时信息
报废老旧汽车可获1.8万补贴 每月首个周三可申请
2013-11-13 22:13:21  作者:王玉萍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今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出台。记者13日从省经贸委获悉,今年内,凡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万元。

  记者了解到,按照财政部和商务部的规定,申请补贴资金截至明年1月31日。我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设在台江区群众路278号源利明珠A座6层。为方便车主申请补贴,有关部门还将依托相关公司在连江、长乐、罗源、闽清、福清、永泰、闽侯等县(市)的分支机构设立代办点。

  符合补贴标准的老旧汽车车主,可凭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申请补贴资金。

  (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版权作品,未经福州新闻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朱红杰】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