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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茉莉花茶保护规定提交二审 林权证成为热点
2013-10-31 22:32:50  作者:李白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31日审议了《福州市茉莉花茶保护规定(草案修改稿)》。审议中,关于山地种植茉莉花能否办理林权证的问题成为热点。市林业部门负责人表示,将认真研究这个问题,力争有所突破。

  在法规一审时,就有委员提及给茉莉花基地办理林权证,鼓励茶农用林权证去抵押贷款,实现扩大再生产。昨日的二审中,又有委员提到,《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明确规定,山地茶园的权利人可以向林业部门提出林权登记申请,支持以林权作为抵押进行贷款,本省的其他地方有允许山地茶园申请林权登记的先例。他们认为,茉莉花是福州市花,做大茉莉花茶产业有助于宣传推广福州市花。目前,我市一些茉莉花茶农已在北峰、长乐、永泰等地开辟基地种植茉莉花,并十分渴望办理林权证。对此,市林业局负责人当场表示,乔木可以办林权证,而茉莉花是灌木,他们将认真研究这个问题。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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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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