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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实验区地税局成立 不纳入福州同城通办范围
2013-10-17 14:48:04  作者:陈玲云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今后,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受理的涉税事项,不纳入福州市地税局“同城通办”业务范围。记者17日获悉,即日起,福州市地税局及下属各基层局均停止与平潭县地税局涉税业务“同城通办”。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税局于今年9月25日正式挂牌成立,是省直驻平潭单位首家正式成立的区级职能部门,由省地税局实行垂直管理,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原来的平潭县地税局并入平潭综合实验区地税局,不再隶属于福州市地税局管理。

  今年4月,福州市地税局在全市范围内对主要涉税业务推行“同城通办”,包含平潭在内的五区八县市均属于“同城通办”业务范围。

  据了解,实验区成立以来,随着平潭地方经济的高速发展,平潭区地方税收收入水涨船高,已累计组织各项收入38.66亿元,年均增长38.8%;组织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26.12亿元,占平潭地方财政收入的73.6%。

  (福州新闻网记者 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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