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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延伸服务收费11日起执行新标准 有效期2年
2013-10-10 21:19:21  作者:王玉萍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0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邮政延伸服务11日起执行新的收费标准。有效期为2年。

  根据新标准,包裹逾期未取,5000克以下1元/天·件,累计最高不超过10元;5001克~10000克2元/天·件,累计最高不超过20元。包裹逾期天数从通知单送达用户第六天起计算。此外,直接投递到二楼以上用户每增加一层个人1元/月·户,单位10元/月·户,电梯房最高不超过50元;上门收寄汇款服务费金额不足500元,每笔2元(不含汇费),金额500元以上,每笔4元(不含汇费)。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邮政延伸服务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通讯员 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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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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